2015-12-28
15日下午,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授奖仪式在市府礼堂举行。市委书记张江汀就深入搞好社会道德建设作出指示;中央文明办巡视员、秘书局副局长钟声,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少杰,市领导刘延林、宋卫宁出席仪式。
张江汀指出,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选出的58名烟台市道德模范,用各自的义行善举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温暖了人心,感动了烟台,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向道德模范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
张江汀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可以有效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建设蓝色、文明、幸福之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道德建设实践中来。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全市人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部分获奖道德模范所在单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600多人参加了授奖仪式。全国道德模范李登海、刁娜等向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颁发了荣誉证书。据悉,自2007年开始,我市每两年举办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共有212人当选烟台市道德模范。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自今年4月份正式启动,经基层推荐、公众投票、社会公示、组委会审核等环节,最终评选出58名道德模范。颁奖现场以短片的形式,回顾了四届道德模范评选历程,展示了58位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