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为贯彻落实中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烟台市芝罘区结合即将启动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城郊居民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着眼全域、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生态文明街居建设。
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在思路谋划上“求创新”
记者从芝罘区新居办了解到,自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乡村文明行动以来,芝罘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结合区情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内容。
结合区情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
2013年10月底,芝罘区相关负责同志跟随市委农工办组织的美丽乡村建设考察组,分赴浙江宁波、绍兴、金华、丽水等4市8个县市区,现场观摩30余个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点,认真学习浙江先进经验,为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随后,立即行动,深入各涉农街道、园区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街道、园区意见和建议,着眼全域研讨具有芝罘特色的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
健全责任体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在充分把握区情实际的基础上,芝罘区转发了《2013-2015年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乡村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办法》,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配套成立芝罘区生态文明街居建设暨街居文明行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责任科室,落实具体人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理清工作思路,合理量化分解任务
2013年12月份,芝罘区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芝罘区生态文明街居建设暨街居文明行动重点工作项目考核的通知》,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规则以及责任分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考核项目进行合理量化分解,对每个纳入考核范围的街道园区分别以月为期作出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对以半年、年度为节点无法量化或无法以月为节点安排的项目根据情况提出相应标准,作为考核标准和督导依据,保证芝罘区生态文明街居建设暨街居文明行动工作按部有序推进。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在具体实施上“求特色”
芝罘区结合“村改居”大力推进城市化的实际,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生态文明街居建设为抓手,重点抓好城郊居民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街居文明行动,努力构建具有芝罘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格局。
扎实开展城郊居民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芝罘区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作为生态文明街居建设暨街居文明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按照已完成旧居改造、正进行旧居改造和未进行旧居改造三种类型,对67个城郊居民区的河道、道路、居内卫生、绿化美化四方面进行集中整治,逐步实现居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居风文明的目标。
扎实开展街居文明行动
积极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举办农业科技、“新农村新生活”、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卫生和科学知识讲座等活动,强化城郊居民区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完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加强社区文化小广场建设,开展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书画摄影等文体、民俗活动,丰富城郊居民文化生活。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今年,芝罘区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把芝罘滨河生态智慧新城规划与夹河东岸规划有机衔接,构建具有芝罘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格局,并根据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街、居创建,按照“推进一个、成功一个”理念,保证申报的示范居计划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同时,借助深化“村改居”和旧居改造,积极引导有关部门开展新型低碳示范社区建设,推动建设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智慧生态、宜居宜业的芝罘首善之区。
加大督导,创新机制,在合力推进上“求突破”
芝罘区成立区生态文明街居建设暨街居文明行动考核工作小组,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活动,配套成立督导考核组,通过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检查和组织街道园区互查等形式,对各涉农街道、园区生态文明街居建设和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调度工作台账,并不定期下发督查通报,每次督查分数计入全年考核,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同时,芝罘区积极引导有关部门将城郊居民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日常督查体系中并加以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督导调度机制,以良性机制固化集中整治效果,努力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了凝聚共建合力,芝罘区把生态文明街居建设暨街居文明行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1”联手共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示范街居创建等活动进行有机地结合,把政府支持、社会联动、居民参与结合起来,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继续引导共建各方履行社会责任,更多、更深入地参与新居民区建设。(胶东在线网通讯员 常娜 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