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烟台文明网9月15日讯 近日,烟台莱州市金城镇新城村的孙立波一家三口向红十字会提出申请,一同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山东省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表示愿在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帮助盼望得到器官移植的患者早日重获新生。
捐献人之一的孙立波表示:“烧掉了也只是一把灰,如果能救其他人该多好。失明者可以通过我的眼睛看多姿多彩的世界,这是生命的延续,也是生命最后的奉献”。这是莱州市首次出现一家人共同申请器官捐献,至此莱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报名登记已达25人,遗体(角膜)捐献志愿报名登记已达37人。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并改善其生活质量。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器官捐献就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遗体捐献,是指居民生前自愿表示在去世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意愿的居民去世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通讯员 梅多芬 王松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