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今天是我国确定的第一个“中国扶贫日”。为了激发全社会爱心团体和爱心人士的力量,烟台发布《行善扶贫倡议书》。
“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
为全面组织实施好第一个“扶贫日”各项活动,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烟台实际,今年“扶贫日”各县市区原则上不要求安排专门活动,可先采取试点的方式开展,待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进。
打造扶贫品牌
在“扶贫日”活动中,要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事业,积极帮助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使之成为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的工作平台和扶贫品牌。
开展多种形式扶贫活动
今年第一个“扶贫日”以“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为行动口号,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以烟台扶贫开发精准识别的277个贫困村和贫困户为扶贫对象,采取定点结对帮扶形式,兴办实业,推动产业扶贫;通过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赠送书籍、学习用品以及兴教助学等形式,推动智力扶贫;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推动劳务扶贫;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行业扶贫;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团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企业家、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国际慈善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等主体,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捐赠扶贫善款。捐赠善款使用可以定向也可以不定向,市直部门、国有企业的捐款主要定向用于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派驻“第一书记”的贫困村;其他单位、组织和社会捐款可以根据捐赠人意向在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下定向使用于贫困村、贫困户,也可以统筹安排使用。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社会组织,要适时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走访慰问贫困户,体验贫困群众的生活。组织开展群众性访贫问苦活动,引导社会各阶层爱心人士深入到贫困地区,关注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状况。工、青、妇等群团多组织志愿者团体去农村。有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任务的单位,可结合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相关活动。
烟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0535-6217377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举报。
行善扶贫倡议书
全烟台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