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近日上午,山东烟台一57岁老人行至一居民楼下时,突然天降十几斤重的的泡沫箱,砸在了老人身上,老人当场倒地不起。幸运的是,箱子是砸在老人后背上,只造成老人腰二椎爆裂骨折,假若箱子砸到老人头部,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人民网)
相信部分市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小则一团废纸、一个烟头、一杯茶水,大则装修材料、花盆等,但不论物品大小,只要从高空抛下都可能带来致命伤害。有专家做过实验: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
高空抛物,毫无疑问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是一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但从楼上抛物到落地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很难确定“真凶”,被砸到者也只能自认倒霉。大概那些随手抛杂物的人也存有这样的心理:反正底下的人又不知道是谁扔的,真出事了,也找不到我。
殊不知,法网恢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是“你”在楼上向外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是“你”所为,为了?;な芎θ耍椭荒苋糜锌赡茉斐伤鸷Φ摹澳恪彼诼シ磕诘木用窆餐械2钩ピ鹑?。到那时,不仅“你”自己逃脱不了法律制裁,还要连带左邻右舍跟着“倒霉”,纯属害人又害己。
多数“高空抛物”行为都是因为一时图“方便”所致,然而这种“方便”,不仅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破坏环境,也使得邻里关系、社会风气,甚至城市形象遭到破坏。监管不可能随时随地,杜绝高空抛物,还得靠大家自觉。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每个人文明一小步,就能迈出社会进步的一大步。(莱阳 张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