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1月7日,烟台首家消费维权法庭在福山成立,开辟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裁决“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相对于商家,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几年,消费纠纷也不限于一些小金额的日常用品,商品房、汽车、电脑等金额较大的消费纠纷正在成为消费维权的热点和难点。有了这样的维权绿色通道,消费者维权的腰板就能更加挺直。
以往,不少消费者倾向于通过消协来解决这些消费纠纷,不少纠纷得以很好的处理。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尽管消协能够帮助消费者和商家进行调解协议,但是作为社会团体,消协的调解缺少强制性。过去不少案例中,侵权人以“不愿意消协调解”为理由就能够导致案件终结,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法院的权威性就在于它的强制性,也就是说,对于法院作出的判决,侵权者要不打折扣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这就为解决各类维权案件的解决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这种突破是前所未有的,是一件大好事。
要把好事办好,就需要充分设计好它的操纵流程,保证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于消费维权法庭来说,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是,手续是不是繁琐,存不存在产生费用这样的问题。我市消费维权法庭的特点是,对事实清楚、材料齐全、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在消费维权法庭当即审理、当庭调解,最大限度地降低维权成本。这也解决了消费者维权的后顾之忧,即维权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办好这件事情,往小了说,简便有效的维权渠道能够保障消费者的自身权益;往大了说,这些渠道的畅通能够创造一个好的消费环境,进而刺激消费,提升消费需求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以后,消费者如果遇到各种消费纠纷,首先可以向消协申请维权,如果消协调解不成,可以直接通过消协提出诉讼申请,由消协向消费维权法庭移交有关资料。更好的消息是,年内这些消费维权法庭将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借着这么大力度的“利好”消息,那就让我们挺直腰板去购物吧。 耿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