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集中展示牟平区“四德”工程建设丰硕成果,今年6月,牟平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启动了烟台市牟平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牟平区各镇街、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程序,积极组织评选推荐,截至2013年6月底,牟平区组委会征求意见,共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道德模范100多人。经过资格审核,推出40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其中助人为乐类10人,见义勇为类5人,诚实守信类5人,敬业奉献类10人,孝老爱亲类10人)。将候选人物事迹予以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
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两种方式,按照两项投票分别占25%、组委会评议占50%的比例,计算参评人员得分。依据参评对象得分高低,最终评定“牟平区第三届道德模范”,公示结束后予以命名表彰。网络投票:登陆牟平政务网(www.muping.gov.cn),点击首页“烟台市牟平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浮动图标进入网上投票栏目,按提示参与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1票。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3日——11月15日。书面投票:阅读候选人事迹后,将《新牟平》周报印发的选票剪下,每张选票每类候选人限投2人,五类候选人合计不超过10人,不符合要求的选票将视为无效票。投票后集中报送或邮寄到牟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邮寄地址:牟平区政府大街196号,邮编264100。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5日——11月2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时,强调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此次牟平区道德模范评选抓住道德模范有形的正能量,宣扬鲜活的价值观,为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作出积极努力。(田宝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