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拟表彰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村的公示
按照市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村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经严格考核,并广泛征求了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市有关监督部门的意见,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名单。拟表彰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宣传部等607个单位、芝罘区白石街道新西社区等68个社区、福山区门楼镇等40个镇(乡)、福山区门楼镇门楼村等157个村为2012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荐质量,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拟表彰的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村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烟台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1月15日—2013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6789691,6789712(传真)
邮箱:ytwmbxtk@163.com
地址:烟台市文明办活动协调科
后附: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