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委,高新区、昆嵛山?;での兄备鞑棵?、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2012年度烟台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镇(乡)、文明村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内容、范围、数量
(一)推荐评选内容
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镇(乡)、文明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二)推荐评选的范围和数量
1.市级文明单位。凡符合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党政群团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含街道办事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和机构均可参加推荐。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总量原则上较2011年不增加,但鼓励实行动态化管理,推荐数量以2011年度为基数,淘汰率低于15%的,按照“撤一增一”的原则推荐;淘汰率超过15%的,在“撤一增一”的基础上,可酌情增加1-2个推荐名额。
2.市级文明社区。凡符合市级文明社区创建标准,经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确认的社区,以及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均可参加推荐。全市表彰数量控制在60个左右,各县市区原则上按社区总数的15%左右推荐。
3.市级文明镇(乡)。凡符合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标准的建制镇(乡)均可参加推荐。全市表彰数量控制在30个左右,每个县市区可推荐4个左右。
4.市级文明村。凡符合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标准的建制村均可参加推荐。各县市区以2011年度文明村的数量为基数,可适当增加2-3个。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凡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中直接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一线工作人员均可参加推荐。市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6.参与本年度复查的省级以上文明委命名的各类先进单位,不列入本次推荐申报范围。新推荐的省级各类先进要同时推荐为市级对应的称号。
二、推荐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类先进的推荐申报,要由各县区文明委,或主管部门(单位)党委按照《烟台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烟台市文明社区考核标准》、《烟台市文明镇(乡)、文明村考核标准》的要求,严格进行考核和自查打分,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分别由县市区文明委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向市文明委推荐。其中,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由群众评议,由所属县市区文明委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申报。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文明委推荐。
2.考核审查。在各县市区、各部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市文明办依据各类先进的标准条件,组织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市文明办汇总考核结果后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烟台日报和烟台文明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初步确定各类先进的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研究审定。
3.命名表彰。经文明委审定后的名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
三、工作要求
1.要确保择优推荐。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先进的考核标准择优推荐。申报各类先进的要分别对照《烟台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烟台市文明社区考核标准》、《烟台市文明镇(乡)、文明村考核标准》进行认真自查,属于县市区的由县市区文明办组织考核,市属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或自查,考核达到规定标准方可推荐或自荐。市文明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荐的各类先进进行重点抽查,考核结果达不到90分的取消评选资格。
2.要坚持客观公正。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确保推荐申报质量。对评选活动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3.要严格申报程序。(1)各县市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烟各部门和单位要将推荐申报意见写出书面报告,以文明委或党委文件形式报市文明委,并附上各类先进的推荐名单(一式三份)。推荐名单要按机关、事业、中央省属单位、企业顺序排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县市区委确定的部门顺序排列,同一系统的可排列在一起。(2)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使用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相符。(3)各类先进都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筇钚赐暾?,印章齐全。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4)各类材料和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相关表格请登录烟台文明网:http://www.yxcuqd.cn/下载),所有材料要同时申报电子版。(5)各类申报材料务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活动协调科(市委市政府办公楼9019房间),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市文明办活动协调科联系电话:6789691;传真:6789712;电子邮箱:ytwmbxtk@163.com。
附件:1.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镇(乡)、文明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烟台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
3.烟台市文明社区考核标准
4.烟台市文明镇(乡)、文明村考核标准
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