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4
3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公示了全市2012年度第二批“百千万”餐饮安全示范单位名单,89家餐饮单位被评为“示范店”。加上2011年第一批评选的91家餐饮示范店,至此,全市“示范店”达到180家。
“示范单位评比是一个规范餐饮单位的过程,今后将逐步推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示范单位”称号并非终身制,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出现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称号将被撤销。此外暂未参与评选的示范店,只要达到评创标准,今后仍可参与评选。
全市示范店达到180家
“经过两年评审,我市示范餐馆已达到180家?!笔惺称芬┢芳喙芫植鸵葡喙厝耸扛嫠呒钦撸?011年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商务局联合开展了“烟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工作。2011年评选了蓝白、东上海赋、天天渔港、东方海天等91家“示范店”,涵盖了全市范围内大小餐馆、快餐店及企业食堂。2012年共评出3个“示范县”、5条“示范街”、89家“示范店”。
示范店的评选程序是怎样的?对此,该人士介绍,每年5月份开始,各申报单位根据示范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达到要求后向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商务局申报。2012年,全市共有170家餐馆申报“示范店”。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再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商务局年底前组织联合检查验收,通过现场考核确定最终的示范单位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3个以上,示范街30条以上,示范店3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