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烟台文明网9月9日讯 近日,烟台市老龄委正式启动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并印发了《烟台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在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包括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类岗位的工作集体中开展。
活动以“关爱老人、共建和谐”为主题,以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为老服务,让广大老年人在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切实享受到优质优待服务,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疃扇≈贫ū曜?、公开承诺、岗位争创、特色活动、群众评议等五方面内容开展活动。
根据省老龄委的统一安排,2015年,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市级“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的通知,明确评选条件、表彰名额、申报程序及考核办法,对基层推荐申报的“敬老文明号”单位进行考核评估,最终授牌表彰60个市级“敬老文明号”,并在此基础上向上级推荐全国和省级“敬老文明号”候选单位。